7月5日,证监会党委专门举行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在这次会议上,证监会重磅发声,表示要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防范少数人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
资本市场是一个各方利益重新分配的场所,而在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中,“造富”也就成了股市的功能之一。特别是最近数年,随着IPO进程的加快,股市的“造富”明显也在加快。然而,股市本身是不创造价值的,只是一个零和游戏。股市“造富”无非是将大多数人的财富向少数人集中。这其中就包括少数人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而这种“造富”显然是资本市场所不允许的。因此,证监会强调要防范少数人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是很有必要的。
那么,如何防范少数人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呢?证监会提出“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从证监会的提法来看,重在从发行环节来解决问题,即在发行环节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并因此给少数人带来的“造富”机会。
正因如此,在发行环节有必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防止有权人员以权谋私突击入股。在IPO之前突击入股,低价拿到有关企业的股份,一旦这些企业随后成功上市,这些突击入股者就可以获得暴利,也即一夜暴富。二是防止企业造假上市,这是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所必须把守的事情。一些企业原本不符合上市条件,但它们包装上市,造假上市,为的就是除了企业上市融资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就是让企业的重要股东“一夜暴富”。正是股市的这种“造富”功能,吸引着这些企业勇往直前。因此,必须对企业造假上市行为予以严惩。
实际上,防范少数人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仅限于发行环节显然是不够的,在企业上市之后,同样也要防范少数人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在这里,同样需要着重防范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上市公司向重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比如,重要股东限售股解禁减持,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等利好护航,让重要股东以更高的价格减持,这种情况在A股上市公司中并不少见。二是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以及主力机构联手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让市场主力炒高股价来配合重要股东减持。如此一来,重要股东减持同样的股份,其收益或许会翻倍,这同样也是一种“造富”。当然,这些“造富”都涉及到违法违规,是可以依法予以惩治的。
不过,就资本市场来说,除了要防范少数人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之外,还应该防范某些人利用资本市场不当“造富”。而这种“造富”本身并不违法违规,钻的是法律或制度不完善的空子。因此,这种“造富”可以认为是一种不当“造富”。
在不当“造富”问题上,资本市场立法上最大的空子就是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不仅上市公司大股东“一股独大”,而且上市公司首发上市时,限售股数倍于公众流通股。比如,上市公司股本不足4个亿的,限售股规模是首发流通股的3倍;上市公司股本达到4个亿的,限售股是首发流通股的9倍。这里大规模的限售股就是用于“造富”的。各种一夜暴富的故事就隐藏在这些限售股之中。这可以说是制度上最大的漏洞。
不仅如此,减持规定的不完善同样也成就了不少的限售股股东,使他们一个个成为股市造出来的富人。比如,控股股东可以清仓减持,结果控股股东暴富了,但却把一个空壳留在了市场上。又比如,其他重要股东可以快速减持,而且还可以“变脸减持”,一边上市公司业绩变脸,一边重要股东还在大量减持股票,把投资风险都留给了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者。这样的“造富”显然是一种不当“造富”,同样需要通过法制的完善来予以防范和制止。
当然,股市作为一个各方利益再分配的场所,不可避免地会“造富”,这也是股市的魅力所在。但这种“造富”应该是合法合规的,同时也是公平合理的。特别是对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的“造富”,大家更希望的是,这些重要股东能够把一家优秀的公司推向市场,交给投资者。这样,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因为股票上市达到了一夜暴富的目的,而投资者也可以在陪伴上市公司成长的同时得到应有的回报。这就是上市公司、重要股东、投资者以及市场之间的多赢。这样的“造富”是资本市场所希望看到的,而不能只是富了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却亏了上市公司的投资者,这样的“造富”显然是股市的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