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快乐地刷着短视频,忽忽悠悠就被骗了,这样的惨剧你敢信吗?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金融中介App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宣判。主犯蒲某等12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罚金。
据悉,相关犯罪分子伪装成专业的金服公司,自行研发金融中介App,宣称可以提供帮助贷款、退息、消除不良记录等金融服务,以服务费为名骗取上万名被害人近8000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月初,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正式对外发布《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2017.1-2021.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指出,近五年的网络诈骗案件中,前三类案件为贷款类、冒充类和虚假招聘类案件,其中办理贷款的案件占比最高,达16.71%。
短视频“刷”来金融服务师
缴纳1288元后被拉黑
首先来介绍一位曹先生的被骗经历——
2020年4月底,曹先生在刷短视频时看见一则广告,该广告宣称能帮助个人进行贷款及退息。
图片来源于网络视频
看到可以退息的消息,曹先生眼前一亮,想到自己交付的贷款利息很高,手头又缺钱,便与广告中的销售员小丽互相加了好友。
小丽表示,她所在的金融公司有内部途径可以帮助曹先生从银行退回2万余元的贷款利息,但是需要缴纳金融服务费。
正当曹先生犹豫时,小丽发来了自己在公司上班的视频,视频中可以看出该公司规模很大。随后,小丽向曹先生承诺,如果操作未成功可以退款。
曹先生信以为真,向小丽转账1288元的金融服务费,并按照要求下载了一款金融中介App。曹先生根据操作提示,选择了金融服务师王老师商谈贷款事宜。
之后,王老师一对一教曹先生如何下载贷款软件、填录信息。曹先生按照步骤操作贷款申请均没有成功后,再联系王老师时,发现对方已无音讯,而销售员小丽也把他拉黑了。
同样的遭遇不止发生在曹先生一人身上。2020年6月,海州区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这个利用金融中介App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貌似正规公司
实则提供虚假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师”的骗局是如何而来?这就要从犯罪团队的发展缘由说起。
大专毕业后,蒲某从事手机数码销售工作,但生意不太好,一直在寻求新的生财之道。2018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蒲某接触到了浙江某金服公司。该公司的业务主要是根据客户贷款需求,为客户介绍相匹配的贷款方,并从中收取咨询服务费用牟利。
蒲某和朋友到该公司现场考察后,果断加盟,成立了四川某金服公司。然而没过多久,浙江某金服公司的一个分公司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查处,蒲某也因项目亏损把公司注销了。
过了一段时间,蒲某等人决定单干,在四川成都通过正规途径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但并不包括金融服务业务。
蒲某等人违法经营,将浙江某金服公司的运营模式进行升级,在原有销售部、客服部等基础上增加技术部和售后部,提升公司专业性。
同时,为了掩人耳目,他们多次更改公司名称,并自行开发金融中介App,用于宣传公司的金融服务业务,增加客户关注度,提供在线金融沟通交流服务。
据悉,蒲某等人的公司对外宣称提供网贷融资、信用卡融资等金融服务业务,并在网络热门短视频平台发布“有内部途径可以帮助秒下贷款”“不成功即退款”等虚假广告引流。
待有客户上钩后,公司的销售人员会使用提前准备的话术诱导客户缴纳1288元、4988元等不同价格的金融服务费,让客户下载该公司自行开发的金融中介App,App中的所谓金融服务师为客户提供虚假金融服务,再以各种名义推诿、拒绝客户的退款申请。
只有当客户报警、投诉后,公司才会退还部分服务费。对于客户缴纳的费用,公司按照3%至37%不等的比例为员工提成。
为了让该公司更具有迷惑性,蒲某等人还制定了企业文化和公司章程,聘请了2名专业律师及银行高管定期为员工开展所谓的法律、金融讲座,平时更是鼓励员工组成不同团队,团队之间签订以赌钱为主的对赌协议,并带领员工出入高档消费场所。
124人涉嫌诈骗罪
涉案金额近8000万元
案发前,蒲某等人的公司已有员工近700人,但很多员工并不清楚自己从事的是犯罪活动,还以为自己入职了一家正式的金融服务公司。
截至2020年7月,蒲某等人在全国各地诈骗上万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近8000万元。
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以公司化运营,分工明确,迷惑性强;采用“科技+金融”方式运作,专业性强;宣传广告引流,传播度高。
相较以往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该案中涉案公司表面上与正规公司无异,以提供有内部途径可以帮助秒下贷款、消除不良记录等所谓的金融服务项目吸引用户,作案手法更加专业和隐蔽,属于新型金融类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综合涉案人员参与时间长短、犯罪数额大小、违法性认识以及是否是在校大学生等情况,检察官对近700名员工进行科学分层分流处置,建议公安机关对500余人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
同时,检察院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针对个别当事人存在瞒报、少报违法所得等情况,彻查资金线索,共计追赃1600余万元。
2020年11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蒲某等124人移送至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2月,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蒲某等124人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因案情复杂,庭审历时8天,分三批进行。最终法院判决:蒲某等12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罚金。
司法大数据报告:
涉信息网络犯罪逐年上升
8月1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正式对外发布《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2017.1-2021.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
《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8.2万余件,案件量呈逐年上升之势。
2017年至2021年,全国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涉及282个罪名,其中诈骗罪案件量占比最高,为36.53%;其次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量占比为23.76%。共涉及66万余名被告人,平均每件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涉及被告人数约2.4人。
在网络诈骗案件中,前三类案件为贷款类、冒充类和虚假招聘类案件。被告人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多以办理贷款、冒充他人身份、发布虚假招聘、征婚交友信息、诱导参与赌博、捏造网购问题、投放虚假广告等方式或话术来欺骗受害人。其中,办理贷款的案件占比最高,约占16.71%。
值得关注的是,通过分析网络诈骗案件特征得知,6.32%的网络诈骗案件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犯罪。信息安全仍是需要个人及社会重点保护的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