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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快报:知网被罚!最新回应

2022-12-26 17:09:17 来源:中国基金报

见习记者 骆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针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的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手了。

2022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2022年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

对此, CNKI知网微信公众号回应称,对此处罚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彻底整改独家合作、大幅降低服务价格、保护作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相关服务、全面加强合规建设等15项整改措施。

罚款8760万元

2022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其当事人涉及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调查期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依法扎实高效、稳妥有序推进案件查办,对知网进行现场检查,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对其他竞争性平台和大量用户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对本案证据材料进行深入核查和大数据分析;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研究论证;多次听取知网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

经查,2014年以来,知网滥用该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

一是通过连续大幅提高服务价格、拆分数据库变相涨价等方式,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其数据库服务的行为;二是通过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等方式,限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学术期刊、博硕士学位论文等学术文献数据,并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独家合作实施。

调查表明,知网实施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行为排除、限制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竞争,侵害了用户合法权益,影响了相关市场创新发展和学术交流传播,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和“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知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和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情况等因素,2022年12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

同时,坚持依法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监督知网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后果,要求知网围绕解除独家合作、减轻用户负担、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创新发展。

当事人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

行政处罚书指出:

首先,当事人的市场份额超过50%,具有较强市场力量。

一是从数据库服务收入看。2014-2021年,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经营者合计服务收入中,当事人市场份额分别为59.95%、58.62%、63.27%、66.91%、66.99%、65.22%、68.03%、69.38%,均超过50%。

二是从文献下载量看。文献下载量反映了用户对数据库服务的实际使用情况。根据调查获取的数据,用户通过当事人数据库服务平台实现的全文下载量由2014年的7.69亿次增加到2021年的17.4亿次,超过76%的中文学术文献全文下载来自当事人平台。

其二,相关市场高度集中,当事人长期保持较强竞争优势。

根据数据库服务收入市场份额,2014—2021年,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的HHI指数(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分别为4685.91、4629.60、4939.03、5212.03、5231.21、5112.65、5366.28、5488.13,显示相关市场高度集中,呈现一家独大的市场格局。当事人市场份额最高且整体呈增长趋势,长期保持较强竞争优势。

其三,当事人具有较强的市场控制能力。

当事人作为中国境内最大的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经营者,具有影响和决定交易价格等关键交易条件的能力。当事人在与用户的商业谈判中,具有很强的议价能力。当事人数据库服务价格明显高于其他竞争者,且连年较大幅度上涨,大量用户仍购买当事人数据库服务,部分用户在停用后,又只能再次续订。

其四,当事人具有较为强大的财力和先进的技术条件。

2021年,当事人营业收入为17.52亿元,较强的财力可以支撑当事人开展研发、开拓市场。当事人面向50多个行业设立分公司,并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共有1000余人的销售团队。

其五,用户对当事人高度依赖。

一是当事人数据库服务具有很强的跨边网络效应,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和高校等用户主要通过当事人数据库服务进行网络出版发行,使用数据库服务的用户主要通过当事人数据库查阅、下载中文学术文献。当事人数据库服务平台汇集了大量用户资源,具有很强的锁定效应。

二是当事人数据库服务与国内学术评价高度关联。学术期刊出版单位普遍表示对当事人高度依赖。

三是当事人数据库服务用户黏性强。

其六,相关市场进入难度大。

其七,当事人在关联市场具有显著优势。

综上所述,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综合认定,当事人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

编辑:乔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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