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文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9日,坐拥两家券商的锦龙股份抛出了三年内第四次定增方案。与前三次连续未果的方案不同,此次定增由公司实控人杨志茂直接下场包揽,而前两次方案中,其妻朱凤廉全额认购。
从金额来看,此次定增由32.1亿元降至27.56亿元,不过定增价格也从12.14元/股降至10.44元/股,这一价格较公司当前股价折价16.88%。
截至6月9日,锦龙股份股价为12.56元,最新市值113亿元。
对于锦龙股份此举,有投资者对该公司连续三次定增折戟原因也产生疑问,同时质疑实控人“低价获取筹码”。实际上,证监会对于券商大股东有着硬性财务指标,而锦龙股份也寄希望于定增优化财务数据,从而向规定的标准靠拢。从这一角度看,该公司三年来的“坚持”不难理解。
定增主角夫妻对调
根据锦龙股份公告显示,该公司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拟发行不超过2.64亿股股票,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0.44元/股,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而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拟以现金不超过27.56亿元全额认购所发行股票。完成本次发行后,锦龙股份总数将增至11.6亿股,杨志茂持有的股份将增至3.3亿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8.47%。
而杨志茂之妻朱凤廉则仍持有公司11.39%股份,上述二人的一致行动人、原控股股东新世纪公司持有21.55%股份。三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将达到61.41%。锦龙股份控股股东将由新世纪公司变更为杨志茂,实际控制人仍为杨志茂。
同时,锦龙股份还公告宣布终止向朱凤廉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据了解,向朱凤廉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系锦龙股份在2022年7月1日所公布的定增方案。根据当时方案,锦龙股份计划向朱凤廉定增募资不超32.1亿元,发行数量同样为2.64亿股,但增发价格为12.16元/股。
不过,这一方案最终未能实施。锦龙股份方面给出的原因是,综合考虑政策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决定终止向朱凤廉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去年7月1日收盘,锦龙股份股价为14.79元/股,而截至今年6月9日收盘,该公司股价为12.56元/股,较一年前降低15.08%。对比定增价格来看,今年的10.44元/股较去年方案中的12.16元/股也降低了16.88%,两者降幅相差并不大。
只不过两次定增对象为夫妻互换。一般而言,大股东参与定增一旦折扣过高,则会引起“利益输送”嫌疑。此次,也有投资者质疑实控人“低价获取筹码”。
定增已经连续三度折戟
实际上,此次并非锦龙股份首次叫停此前的定增方案。在2022年和2021年,该公司曾连续两年终止过定增方案。
早在2020年8月,锦龙股份便首次计划向朱凤廉定增。第一次定增的发行价格为13. 47元/股,计划募集资金为35.56亿元。不过,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时间跨度较长,且相关情况已发生变化,该公司经征询专业机构等相关方意见,在2021年6月终止方案。
终止方案的同时,锦龙股份再度抛出第二次定增方案,该公司将发行价格降至12.59元/股,募资总额也降至33.24亿元。
不过到了2022年6月,锦龙股份方面称,定增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相关事项,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发生变化等因素,尚未取得实质进展,而股东大会决议已届满12个月,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
随后便有了锦龙股份第三度定增32.1亿元的尴尬局面。时至今日,而从最初的35.56亿元看,相较于第四次27.56亿元募资总额,锦龙股份募资已经降低8亿元,缩水超两成。
对于今时披露的最新方案,锦龙股份方面称,公司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末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7.36%、 74.86%、77.6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34%、69.39%、75.24%。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将由77.66%降低至69.21%左右,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将由75.24%降低至55.18%左右。
锦龙股份的定增计划也一直受到投资者关注,部分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积极提问,主要关心定增的推进进展,是否已向监管申报材料。
向券商大股东规定指标靠拢
值得注意的是,锦龙股份坚持定增还有更深层次原因。截至去年年末,锦龙股份持有中山证券67.78%股权,持有东莞证券40%股份,是两家券商的大股东。
早在2019年7月,证监会曾发布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规定,对证券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的资产规模提出了数量化指标要求。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现有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如果达不到《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条件的,给予5年过渡期,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不影响该证券公司继续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常规证券业务,但不得继续开展场外衍生品、股票期权做市等高风险业务,即该综合类证券公司需转型为专业类证券公司。
锦龙股份在此次定增方案中也表示,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在《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 规定所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满足公司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规模等资质条件。
根据规定,券商的第一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需满足总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核心业务要突出,主营业务最近5年持续盈利。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锦龙股份总资产为229.49亿元,净资产为50.58亿元。在去年全年,锦龙股份实现营收2.47亿元,同比减少75.42%;净利润亏损3.92亿元,同比减少198.31%。该公司称,利润亏损主要是中山证券投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而在今年一季度,锦龙股份归母净利润仍亏损248.84万元。
不难看出,定增对锦龙股份而言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或许也是其4年不间断抛出定增方案的原因。至于此次能否最终实施,尚需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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