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证监会发审委将审核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声迅股份”)的首发申请。该公司是一家以智能技术和物联网平台为核心的安防整体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提供商,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安防行业。
营收下降近6000万,归母净利不降反升
招股书显示,声迅股份2016年的营业收入为1.93亿元,净利润只有2035万元,但2017年、2018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出现较大增长,营业收入分别为3.76亿元、3.1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7317万元、7420万元。
从财务报表看,声迅股份2018年营业收入下降了约6000万元,但其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三项指标基本与2017年持平,公司2018年的归母净利润为7252万元,比2017年的6992万元还高出260万元。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声迅股份共有10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北京声迅、湖南声迅保安、快检保安、陕西声迅、天津声迅、声迅设备等6家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重庆声迅(持股75%)、云南声迅(持股70%)、广州声迅(持股51%)、江苏安防(持股57%)等4家。
关联交易被合作股东怀疑利益输送
与声迅股份2018年净利润不降反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控股子公司广州声迅2018年净利润为503.98万元,相比2017年的802.33万元,下降幅度明显。
2020年1月20日,广州声迅持有49%股份的股东广州未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未然信息”)将广州声迅告上法庭,要求广州声迅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止的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等资料,并要求被告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止与关联方快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即“快检保安”)、声迅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即“声迅设备”)、江苏声迅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即“江苏安防”)等发生关联交易的全部资料,供原告查阅并复制。
未然信息在诉状中称,近期原告发现被告广州声迅与声迅股份的分公司、其他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且采购价格远高于同类产品市场价格,遂于2019年12月11日向被告声迅公司发出《关于查阅公司资料及进行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的函》,但被告广州声迅至今仍未提供相关资料。
未然信息怀疑广州声迅及声迅股份涉嫌在关联交易中未能公允定价,通过定价转移向关联方非法输送利益的情形。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在5月12日裁定的判决书中表示:本案是股东知情权纠纷。原告未然公司是被告广州声迅的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的股东知情权。判决广州声迅十日内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止的公司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广州未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查阅并复制;广州声迅十日内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止的公司会计账簿(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及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相关的原始凭证以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供原告广州未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查阅。
与入职学生约定的“北京户口”无法兑现
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李燚诉北京声迅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李燚系山东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8月21日入职“声迅公司”,月工资标准5000元,后于2015年6月1日以“未按照约定解决北京市户口、薪资过低、职业发展有限”为由提出离职,于2015年7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
2015年3月6日,李燚向聂蓉发送电子邮件,题为《关于落户的问题》。2015年3月10日,聂蓉回复邮件称“此时公司人事一直在努力,近期我请公司领导过问了,其询问的结果是没有最后结论,类似学生有300名,我请安总跟进,并及时将信息告诉你”。
庭审中,李燚主张因“声迅公司”承诺办理北京市户口,故其接受了较低的工资,并按照要求配合办理了相应手续。
一审法院认为,李燚在与声迅安防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声迅安防公司的上级公司,即声迅电子公司签订了《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就落户北京问题进行了约定。双方间户籍约定成为李燚接受声迅安防公司工作邀约的前提条件之一。故在此情况下,声迅电子公司及其下级公司声迅安防公司即应积极履行、落实其在招录员工过程中所开出的优厚条件。本案中,声迅安防公司虽主张由于客观原因未能为李燚办理落户,但其公司未能就此举证。
另为避免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过程中虚构或者夸大企业优势的不诚信行为,法院认为,本案中,李燚以声迅安防公司未按照约定解决北京户口、未满足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据上,结合李燚的工资标准及在职期间核算,声迅安防公司应向李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0000元。
2016年6月6日,二审法院驳回了声迅股份、北京声迅安防的上述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作为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李燚2013年在北京的月工资标准仅有5000元,而公司答应的解决北京户口又迟迟无法解决,不知声迅股份在市场中有无薪酬竞争力?另外,与李燚具有类似情况的300名员工待遇如何?户口问题怎么解决的?公司在招聘时,是否存在能办理北京户口等夸大公司优势的不诚信行为?
对于这些问题,截至发稿,声迅股份没有给予经济导报记者任何回复。
薪酬主管虚增工资10个月畅行无阻
声迅股份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仅如此。
刘林龙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1月至10月间,被告人刘林龙利用在被害单位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丰贤中路7号)担任薪酬福利主管,负责被害单位员工工资申报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两名非本公司员工唐某、陈某的工资发放明细,虚增工资的方式,使得被害单位分别向陈某、唐某二人发放“工资”共计人民币163985元,后钱款全部被被告人刘林龙取出个人使用。
一个薪酬福利主管连续10个月伪造员工身份虚增工资,公司分管领导竟然没有及时发现,财务等部门也没有检查出来,这样内控管理的公司,上市后难免不让投资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