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质押:上市公司向一些金融公司进行股票质押操作,套取一定的现金流,股票质押一般用于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的上市公司。一家商业银行接受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接受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2、减持: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减持操作,上市公司大股东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增发: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股票,来获得一定的现金,其中定向增发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市价均价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