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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天下!利益输送!又一家券商营业部负责人,被警示!

2022-06-15 05:48:40 来源:中国基金报

华安证券一营业部代销金融产品违规,时任负责人收警示函。

华安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收警示函

6月14日,证监会官网发布甘肃证监局《关于对卫龙寅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经查,甘肃证监局发现华安证券兰州金昌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业部聘任不具备证券基金业务所需专业能力的人员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二是营业部在营销过程中存在向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前述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在人员管理、营销管控、廉洁从业方面存在不足,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违反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卫某寅作为营业部时任负责人,对营业部存在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业内人士表示确有券商出于考核压力,允许不具有证券基金从业能力的员工代为销售金融产品,由此引发的合规问题不在少数。

券商经纪业务违规频发

年内监管已对券商及从业人员开逾百张罚单

据证监会网站不完全梳理,截至6月14日,今年以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对券商和行业从业人员开出的罚单已过百张。

从处罚缘由来看,主要涉及券商投行业务、资管业务、经纪业务等。值得关注的是,券商信息技术问题、场外期权、境外业务等成为今年监管的关注重点。开展经纪业务不合规,是券商被罚的一大主因。据记者梳理,券商三分之一罚单涉及合规问题,如券商工作人员代客理财,为客户提供融资便利,违规向客户推荐股票,券商工作人员炒股等。此外,还有券商工作人员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今年3月份,天津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提到东北证券天津分公司三处违规,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人员违规参与基金销售活动的情况,三是参与基金销售的人员承担与基金销售活动有利益冲突的岗位职责。

无独有偶,2022年2月11日,宏信证券大连玉光街证券营业部因“未按规定向大连证监局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被大连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22年1月12日,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因员工违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违规销售多支金融产品及以及对员工管控不到位等问题被安徽证监局出具监管警示函。

2021年12月23日,国泰君安证券西宁胜利路营业部因营业部负责人兼任合规风控岗;信息技术、合规风控人员经办账户业务以及开户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等原因被青海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处罚。

2021年10月21日,贵州证监局对华融证券贵阳北京路营业部也因“营业部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非营销岗位人员违规参与基金销售活动的情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0年1月15日,某证券天津分公司就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其中一个原因即为:分公司存在由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员工进行基金销售的行为。

业内表示,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证券公司无疑重担在身。监管密集披露证券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行为,再度彰显了“强监管”的决心。奔波在资本市场的券商们应该意识到,随着全面注册制落地在即,作为证券市场的主力军,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规范业务合规问题,永远是进行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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