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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结果出炉:12家获评A类!

2022-12-10 06:00:19 来源:中国基金报

中国基金报记者 闫晶滢

投行质量谁家强?官方2022年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火速下发!

12月9日晚间,中证协官网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的公告》。评价期内有完成项目的77家保荐机构参评,最终12家公司被评为A类,占比约16%。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具体来看,获评A类的12家券商分别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国元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联合、中金公司、兴业证券、中原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中泰证券、安信证券、五矿证券、国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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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占比15.58%

12家投行拔头筹

中证协指出,此次2022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经过公司自评与协会复核、汇总监管评价、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形成了2022年评价结果并予公布。

首先来看参评的77家投行全部结果:

A类券商(12家):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国元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联合、中金公司、兴业证券、中原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中泰证券、安信证券、五矿证券、国金证券。

B类券商(50家):招商证券、东兴证券、中信建投、西部证券、第一创业承销保荐、东吴证券、华兴证券、中航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南京证券、民生证券、英大证券、中邮证券、高盛高华、西南证券、浙商证券、川财证券、甬兴证券、国信证券、中山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长城证券、国融证券、爱建证券、华福证券、红塔证券、华英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西证券、国都证券、东莞证券、宏信证券、财通证券、国盛证券、金元证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平安证券、华创证券、中银国际、开源证券、申港证券、德邦证券、华林证券、恒泰长财、天风证券、中天国富、九州证券。

C类券商(15家):中德证券、华金证券、渤海证券、联储证券、东北证券、太平洋证券、国新证券、东海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万和证券、信达证券、湘财证券、华龙证券、瑞信证券。

从A类名单中来看,投行佼佼者的“三中一华”仅有中信建投未能入选,而昔日投行黑马东兴证券亦未进入A类榜单。上月,两家投行均陷入所保荐科创板上市公司涉嫌欺诈发行的舆论当中,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向投资者致歉。

此外,近年来投行项目数量冲在行业前列的海通证券、国泰君安、民生证券等券商,均未出现在A类名单当中。

中证协表示,该次评价意在为促使证券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形成专业为本、信誉为重、责任至上、质量致胜的执业生态,勤勉尽责把好资本市场的入口关,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349个项目参评

覆盖首发+再融资

再来看参评的项目情况:本次评价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项目覆盖期间审结的全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和再融资项目,共计1349个。

记者自券商业内获得的参评项目清单显示,此次参评的1349个项目中,首发项目多达762个,非公开项目254个,向特定对象发行177个,可转债84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0个,配股11,优先股1个。

本月初,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显示,评价指标分为执业质量(基准分60分)、内部控制(基准分20分)、业务管理(基准分20分)三个方面,内容各有侧重。

具体来看此次打分情况:77家参评公司中,最高分拿到了94.82分,最低分为17分。细项方面,执业质量评价全体参评公司最高分为57.91分,最低分直接扣为0分;内部控制评价最高分19.5分,最低者仅有1分;业务管理评价最高分为18.56分,最低分同样为0分。

中证协指出,执业质量评价主要反映首发、再融资项目的申报质量情况,包括项目撤否情况、处罚处分及负面行为记录等,由发行部牵头,会同交易所根据审核、注册等情况进行评价。

执业质量评价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IPO项目撤否较多,2021年共有253个项目撤否,占全年完成项目(包括通过、撤回和否决)总数的32.6%。

内部控制评价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和治理体系的整体建设运行情况,由机构部牵头,会同证监局审阅证券公司内控评估报告并根据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等情况进行评价,侧重于制度机制建设。

内部控制评价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有效制衡”和“合理激励”两项指标,分别有44.2%和46.8%的公司被扣分,具体包括未建立内控部门对业务部门的执业质量跟踪评价机制、未严格执行薪酬递延机制等。

业务管理评价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投行项目内部管理流程及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等情况,由证券公司自评和证券业协会复核两个环节构成,侧重于项目运行。

业务管理评价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立项和内核不规范,分别有37.4%和21.8%的项目在两个环节被扣分,具体包括未经立项即更换上市板块、未经立项即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缺失内核会议纪要或内核意见、缺失对内核意见的回复等。

评价体系“奖优限劣”

督促投行业务归位尽责

评价结果具体有何作用?此前证监会公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要推动建立投行业务质量评价体系。

具体而言,监管要求按照可实施、可回溯、可检验原则,制定证券公司投行业务执业质量评价规则,主要从投行业务端、公司治理端和监管端等三个维度进行评价。并且,评价体系应突出“奖优限劣”。参考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对证券公司及项目实施分类审核、分类监管。

对执业质量较好的证券公司,在机构监管“白名单”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优先支持其参与产品业务创新试点,适当简化行政审批和备案程序,实施差异化风控制度。

对执业质量差的证券公司,项目审核注册时重点关注,加大现场检查督导力度,在增资扩股、产品业务创新等方面审慎对待。

中证协方面表示,《评价办法》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强化合规经营,采取差别管理,配合审核部门建立执业声誉约束与激励机制,推动行业机构从“数量竞争”转向“质量竞争”,提升自律管理工作效率。通过评价结果对机构进行动态分类,供监管机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参考使用。

安信证券非银团队指出,在全面注册制渐行渐近的当前时间节点,《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推出一方面督促券商投行业务归位尽责,提升专业能力,规范开展业务流程,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另一方面鼓励提升上市项目质量,推动行业业态与市场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注册地有望落地将显著提振券商投行业务,而在严监管背景下,投行业务质量优异、流程合规、风控到位的券商将更为获益。

开源证券非银分析师亦表示,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意在压实券商执业责任。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的政策约束力变强,或强化行业集中度提升趋势,券商个体业务风险加大。

编辑:舰长

标签: 投行业务 证券公司 质量评价 内部控制 安信证券